沉默丶海的驿站
   

一卖场因小米换屏门败诉,退一赔三!

《广告法》2015年修订之后,大幅增加了企业扩大宣传的成本,一些过去在宣传上有些过的厂商遭遇噩梦。不过,这个噩梦还没结束,近日有消费者因为虚假宣传起诉卖家,取得了胜诉,这一诉讼就是著名的小米『换屏门』。

一卖场因小米换屏门败诉,退一赔三!

原告贾某在今年9月3日在迪信通的网站购买了两部红米NOTE2,单价899元,原告共付款1798元,事后发现被告在其官网对于该商品介绍页面宣传的“5.5英寸夏普/友达”等信息被下架,经过网络搜索发现竟是虚假宣传的换屏产品,随将被告告上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法院。被告北京迪信通电子通信技术有限公司未答辩,法院判决被告退还原告贾某手机货款1898元,增加赔偿贾某损失5394元。

其依据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规定: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相信大家对小米『换屏门』事件有所印象,小米Note2在官网之外例如京东等渠道部分产品图和文字宣传这款手机使用夏普/友达屏幕,实际产品使用的是天马屏幕。尽管有专家说天马屏幕更贵,但部分消费者对这一『描述不符』表示强烈不满。

对此,小米发表声明并道歉。

一卖场因小米换屏门败诉,退一赔三!

京东等渠道采取了措施,例如可直接退货,还可给用户一个5000mAh移动电源作为补偿。迪信通如何处理的尚不可知,或许是安抚环节没做好,导致被诉讼。其不应诉的态度看上去是最简单的处理策略,实际却蕴藏很大的风险:如果它的所有红米Note2消费者都发起诉讼,赔付金额恐怕会大大增加。

这也给其他销售渠道以及硬件厂商提了个醒:以后宣传可要注意了,且行且珍惜。

封面图来自小米官网。


返回目录页